1)特许加盟连锁专卖店
a. 年满十八周岁具正常心智的法定完全责任人;
b. 经营店铺面积在50m2以上;
c. 店铺位置在方圆公司认为适当的地点;
d. 每间专卖店的流动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;
e. 经营者与方圆公司思路一致,同意接受公司的培训指导,按公司vi识别系统的要求去装修、经营、管理专卖店者。
2)地区特许经销商(地区总代理商)
a. 具备(1)项全部条件者;
b. 有三年以上建材经营史;
c. 在本地区拥有良好的背景关系,有社区直销的经验;
d. 有符合要求的足够的经营场所、仓库;
e. 有符合要求的足够的流动资金,具体地区考察确定;
f. 拥有一支优秀的销售队伍;
g.市场容量允许设置两间以上专卖店的城市方可考虑发展地区代理商。
3)散客
a.尚未按连锁专卖店要求甄别或加盟的新老经销商;
b.其店铺不在有方圆连锁专卖店代理商的城市;
c.其店铺不在有方圆特许加盟连锁专卖店的生意圈内。